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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記者 | 2019-05-05 22:14:49 | 分享到

跨界聯署 不許馬逢國草率通過《逃犯條例》

  【101報道】香港政府主動提主的《逃犯條例》修訂建議,引發社會輿論,市民包括藝文界工作者洶湧上街抗議,社交平台亦連日出現多份正反意見的聯署聲明。藝文界較早時亦由30個團體及個人發起反對的聯署信,述明修訂一旦通過,「必定令藝文界暴露於法律風險,嚴重打擊藝術創作及言論表達的自由」,強烈要求功能界代表議員馬逢國承担責任,「拒絶在未經業界討論下草率通過有關修例」。聲明在社交媒體廣傳後,逾800個團體及個人簽名,當中成功吸引馬逢國在功能界別代表的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人員。

  現任藝發局十個藝術範疇的民選委員,暫時除戲曲及藝術評論的主席外,餘下8個範疇的主席均有發起是次聯署聲明;文學界中有董啟章、潘國靈、廖偉棠、張秉權、吳美筠、鄧小樺及楊雪盈等,演藝界則有莫昭如、羅靜雯、方俊杰及陳文剛等,體育界有足球員Billy Ho及教授獨木舟及划艇教練何文昌,傳媒界中有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李月華、麥燕庭及吳曉東等。

  聯署信在互聯網上仍繼續廣傳,發起人稱,有關聯署已準備遞交予馬逢國,正在和其助理洽詢遞交日期。

  聯署信指,修例為業界帶來潛在風險,「遑遑不可終日」,即使業界會遵守各地法律,但業界亦無法得知創作的作品是否已觸犯任何地區的法律,故相信修例一旦通過會引起寒蟬效應,令業界作出自我審查,影響本地藝發及文化發展。

  聯署信亦就香港政府近年間大力推動香港藝文界走進大灣區的做法。信中指修例下,業界在大灣區工作亦同樣有隱憂,因為「內地的司法制度和法治水平」跟香港截然不同,「業界人士亦未有足夠能力掌握有否觸犯內地法律」,再者,修例設下「無期限的追溯期」,令情況更嚴竣,業界更為「恐慌」因為他們會因過去的創作及言論而被指觸犯內地法律而遭引渡,繼而得不到公平的審訊,人權因而無法得到保障。此例亦同樣會影響海外藝術工作者來港演出及交流,令香港作為國際文化大都會的形象嚴重受損,致經濟損失。

  《逃犯條例》修訂案,保安局以港人疑涉台灣殺人案為據,望立法會今年7月前商議通過修訂,把未有跟香港簽訂逃犯移交協議的地方包括台灣及中國大陸也列入其中。事件引起香港及國際社會極度關注。香港多個重要商會跟保安局商討,保安局隨後主動剔除部份直接跟商界有關的罪行。但做法未能釋除社會上普遍擔心內地司法不公及秋後算帳的疑慮,香港大律師公會曾建議,將在港以外犯案但在港的疑犯由本港法院審理,但未獲政府聆聽。

  事件的推進現已變為立法會建制派人數力壓民主派的權力失衡問題。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以最資深的議員涂謹申在兩次會議中,仍未能就相關條例的法案委員會選出主席,稱立法會秘書處的意見下,內務委員會有權力定下指引要法案委員會遵守,且褫奪涂謹申的資格,且可跳過次名資深的議員梁耀忠替代涂,改由建制派議員石禮謙出任。

聯署信詳細內容: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Um35tVbBMtPRas6gRb-QMBKdXC3HZONFtN78wkzTBajr-3A/view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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