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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記者 | 2017-06-19 11:33:05 | 分享到

   【101報道】香港近年間興起的街頭表演文化,一度引起關注,但並未招致政府出手搞發牌制度控制,相反,一向尊重表達自由的台灣,以「還街於民」及提升城市文化形象為名,早已率先推行街頭藝人發牌制度。不過,制度自運作以來惹起不少批評。上月,資深藝人潘美辰在台北參與評核,卻因「聲音太大」而名落孫山,再牽動文藝界對標準不一的制度的不滿。

  歌手潘美辰出道二十九年,上月二十一日以打爵士鼓參與台北市文化局舉行的街頭藝人發牌考核試,台北市文化局近日公布結果,潘美辰名落孫山,但沒公布原因。不過,據台灣傳媒報道,潘美辰對結果似有預感,因為她說考試當天被評審說「聲音太大」。

  台灣街頭藝人發牌的審核制度,一直惹人批評,除各縣市有自己一套的考核標準外,即使藝人考核某地方的牌照,也不代表可在其他地方表演,此外,不同地方管理街頭藝人的標準也都不一,台北市便規定「街頭藝人不得有破壞、影響街頭藝人整體形象之行為」,但基隆市則規定「發生破壞街頭藝人形象之民、刑事案件並經判刑確定」,該藝人的牌照才有可能被取消;此外,街頭藝人表演的內容也有所限制,如台北市規定「表演內容不得涉及宗教或政治活動」,基隆市和高雄市則無此限制。

  直至目前為止,台灣的街頭藝人要在台北考取牌照似最艱難,現時,台北市只有三、四成街頭藝人考取牌照,台南市就有七成。

101news│Photo 潘美辰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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