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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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

彭念真 | 2006-06-25 02:26:19 | 分享到

人生中首次抄襲在小學二年級,早會後上課前三分鐘抄好十條算術,小時候沒有罪惡感,反正標準答案,誰做都一樣,稍微長大才知這是壞事,懲罰不比欠交功課重,但壓力更大,不做功課不過是懶惰,但抄襲反映不負責任兼意圖隱瞞,這是人格上的缺憾了,很難過得了自己,如果被揭穿的話,簡直沒臉見人。

學術界稱抄襲為剽竊(plagiarism),最最忌諱敏感不過,因為學者嘔心瀝血地研究,終於有了新的發現或理論,名譽地位贊助諾貝爾奬甚麼都靠它,卻被人偷去據為己有,那憤恨是可以理解的。大學一年級時,一名洋人教授要求每星期從中文報紙上剪一篇文章譯成英文,那時有報紙每天選一段新聞中英對照,好讓讀者學英文,有同學用以交貨,頭一兩次天衣無縫,但因為水準太高,很快被教授看穿,他也不召同學去教訓,只在功課上批一句「你在侮辱你自己及你的導師」,同學羞愧之餘也有點不明白事情何以如此嚴重,其實中學生抄襲慣了,初入大學沒有這個「抄襲=死罪」的概念,想必有不少中了類似地雷。

創作也忌諱抄襲,其中寫小說最難,題材來去不是生老病死便是戰爭愛情,雷同作品甚多,有時難脫抄襲嫌疑。有一部本地流行小說,講述少女因不貞的母親殺了情人先後寄養在三個家庭的故事,脈絡與米雪菲花(Michelle Pfeiffer)主演的《毒自美麗》(White Oleander)如倒模般,包括連男歹角愛穿花襯衫的小節都一模一樣,奇在沒有人提出抗議,想是不夠出名的緣故,像《達文西密碼》那樣全世界熱賣的話,證據不足都要告,即使輸了官司,也贏了名氣,而有了名氣,販賣甚麼都好辦,包括文字。

有一種光明正大的抄襲,叫致敬,將大師作品重新演繹一遍,大大方方說明是後輩表示敬仰,便沒有問題。還有另一種,嚴格來說也是抄襲,但抄的是風格,像模仿張愛玲的文壇後輩統稱為張派作家。這天在書店看到一本小說叫《宋朝故事》,作者叫須蘭,扉頁特別註明:「頗得張愛玲神韻」,可見抄襲大師抄得好的話可以成為賣點,然而一味模仿的終極限制是永遠勝不了原作者,不過,抄襲意念然後改寫,如果作者本身功力深厚,是有可能比原作更出色的,至於是否值得嘉許,那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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