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壇隨筆錄

在文化藝術的大花園遊走,可以結伴同行亦可孤芳自賞。但這個天花亂墜、色彩斑爛的大花園有時卻可能幻化成一個大迷宮,置身在裡頭而迷失方向,如有大師指點迷津頓時重臨花園。本欄目邀請城中名家隨隨數筆,希望能令各位拓闊思路、更進一步。

復刻藝發局職能,何必文化局作靈丹?

吳美筠 | 2013-10-01 16:14:36 | 分享到

藝術界的逆反幻覺

  參選這屆藝發局,由遞交表格到兩次論壇,匆匆只一個月光景。期間為了思考及組織政綱、與選民對話、為藝發局工作做準備,檢閱過大量藝發局的文件和記錄,一方面對藝發局的運作增加了理解,但另一方面卻對藝發局的發展狀況感到大惑不解──藝發局被矮化,甚至陰乾和邊緣化,淪為分餅仔機器,選舉機制和監察機制過時,為甚麼這些年來的委員聽而不聞、視而不見呢?這問題現象就有點像學者Ackbas Abbas用來形容香港的「逆反幻覺」(Reverse Hallucination)──事物明明擺在眼前,卻沒有被看到。有人在強調,要爭取加大餅仔。當然,藝發局只佔香港政府對藝術文化整理預算2.87%,不超過1億的撥款數字實在少得講不過去,爭取資源刻不容緩,這也是選民最樂聽的催眠調。事實上,資源從來沒有在任何範疇的政策討論上缺席過,而資源錯配,矮化了藝發局多少也須負上責任。最有趣的是,翻閱黃英琦在三年前發表的文章,竟發現與如今的處境類同的論述:『選舉制度漏洞百出,部分候選人知名度低,政綱水平低,有資格投票的選民七千多名(今年八千多名),但「選民」定義匪夷所思: 大師級作家不是選民(這點我發現,不少是不願意或一直忘記登記),參與藝術行政工作逾十年的朋友也當不了選民,但參加某社團玩「健康十八式」的會員手上卻有一票,這些長者和婦女更有車接送往投票站, 也懂得投「六人鐵票」的組合。』(2010 年9月24日)大家若不求變革,不為復刻藝發局職能進取,其實無助加強大眾及政府對藝發局的信任,可是,在官方論壇上並未見到大家能為此達成共識,尤其是參選連任的委員。

爭取連任入『被「廢了武功」的藝發局?

  而最訝異的是來自競選連任文學界別的蔡益懷先生,他在爭取連任群組中實屬特例。他在官方論壇表示,藝術人入局三年觀察後,得來了挫折感,覺得文化藝術體制出現問題,彷彿意興闌珊。與和他聯線並競選連任的戲劇界候選人古天農先生大相逕庭,古上屆自動當選,到今天想連任的原因是「要乘勝追擊」,仍然十分積極。民間論壇上蔡益懷先生並無出席,向獨立媒體發佈關於改革文化藝術體制一篇文章,大肆批評藝發局被廢了武功,沒有決策權,遂萌生設立有決策權的文化局取締藝發局,或藝發局「坐大」的想法。其理據主要有兩點:一、不是政策局,沒有制定及執行政策的功能,目前主要工作是資源分配和策劃活動。二、「官僚」的程序也大大限制了其行政效能,人人都只能在這種程序下按部就班做事。

  蔡先生上述兩點批評來自民間對藝發局抨擊組成泛論,三年來為甚麼在局內不曾反映爭取改革,或向政府倡議?或向選民交代為何任內做了甚麼工作,卻在這連任關頭提出,頗令人費解。文中對於「官僚」的批評,矛頭指向行政程序,改善的方向是精簡程序,這其實與體制亦無關。他對藝發局突然所發的批評,身為選民的我卻在其任內從沒看見有改善,即使現在競逐連任,政綱上卻隻字不提,現在,有「抵消了宏願的志者」挾著「按部就班做事」的業績及心態競逐連任進入在他心中「廢了武功」的藝發局,敢問香港的文學界要再白白浪費多三年的光蔭,毫無寸進?由演藝發展局到藝術發展局,演藝界受資助、行政專業化和拓展觀眾的工作明顯比文學佔先,目前政府資助的主要專業藝團均以表演藝術方面為主,香港文學團體專業化發展遲滯,兩年前政府另外委任的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開設小組委員會,包含藝術教育、表演藝術、視覺藝術、藝術發展四個小組,卻獨欠文學藝術小組委員會。文學作為主要藝術媒介,難道沒有有力理據爭取政府關注嗎?另一方面,目前藝發局已推行的人才培育計劃、中介計劃、好想藝術電視節目、場地拓展計劃、中學生藝術大使計劃等計劃的報告上,文學均見缺席。盼望蔡先生倘成功連任,不要只為不能「大刀濶斧」而忽視當下已可以利用的資源和計劃。

法定構構與政策局相輔相成

  藝發局是法定機構,像香港很多不屬於政府部門的半官方機構,由政府出資營運,根據法例成立,都能在相當範疇發揮一定的角色,這些法定機構不用把它變成問責的決策局,本身就能夠發揮作用。以旅遊發展局為例,它的職能是推廣旅遊業和向政府反映業內意見,在旅遊發展擔當重要的角色。藝發局的職能詳列其條例之下,筆者不妨在此再引述:
(a) 策劃、推廣及支持藝術(包括文學藝術、表演藝術、視覺藝術及電影藝術)的廣泛發展,並培養及提高在藝術方面的參與、教育、知識、技藝、欣賞能力、接觸機會及明達的評論,以期改善整體社會的生活素質;
(b) 制訂策劃、發展、推廣及支持藝術的策略,並予以執行;
(c) 維護藝術表達自由的原則,及鼓勵藝術表達的自由;
(d) 鼓勵在藝術上的傑出表現、創新、創造力及多樣化;
(e) 在正規教育制度的各階段以及透過課外活動、部分時間及志願性質的體系,鼓勵對藝術的興趣、了解及知識以及培養藝術技巧;
(f) 力求創造有利的環境以確保─
(i) 所有在香港的人均有機會欣賞、參與以及接觸藝術;及
(ii) 有能力及意欲以藝術為事業的人有機會從事藝術事業,並接受指導;
(g) 就政策、設施的提供標準、教育計劃、資助水平以及可能影響藝術的策劃、發展、推廣及支持的其他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及
(h) 從事有助於策劃、推廣及支持藝術發展的其他活動,而該等活動均是行政長官在諮詢發展局後准許或委予該局的。(由2000年第59號第3條修訂)

  從上述看來,藝發局不但是藝術政策或策略倡議者,也是藝術創作及普及的促成者facilitator、建構者constructor。要理順藝發局的體制和職能,現在至少有三個問題必須解決的:
1、只要有稍有常識單從條例所列職能,以每年不夠九千萬的撥款預算,予藝文界十個組別瓜分,明顯是僧多粥少,且極之不合理。
2、政府對藝術的撥款系出多門,例如研究和策劃藝術發展的資源缺乏,卻由民政事務局下另立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負責。而藝術發展基金、藝能發展資助計劃,同時擔當著藝發局的工作,令整個香港藝術在這種政策體制下,變成多頭怪嬰,在缺氧下成長。不過,話得說回頭,即或一時未能改革,藝術界也不妨把手伸出藝發局外爭取資源和發展機會。
3、民選委員選舉方法和執行規範漏洞太多,除了必須正視改善外,政府不時增加官委,似有對藝術界不信任之嫌。增加民選委員人數比例,由藝術界主體主導,這才有利藝術生態發展。

香港藝術發展建基民主參與

  藝發局在2001年的一份有關香港藝術發展的報告,提到香港藝術發展建基民主。自1973年市政局到藝發局的成立,便具香港公共文化的民主參與的特色,這特色在香港藝術發展過程起着關鍵奠基作用。另一個藝術發展重要里程碑是,市政局解體,反映推動文化藝由區域組織或地方議會負責,由外行管內行的思維已不合時宜,若重設藝術資源在社區推廣,將是藝術普及發展的大倒退。

  但願矮化藝發局不是文化局的鋪墊,對文化局的想像不應該是拯救藝發局的靈丹。香港未來要設立文化局,就如香港要有香港文學館那麼理所當然,但設立文化局製定政策,確保文化及創作自由,這並不與藝發局並存相違,文化局管文化事務及政策,完全不能等同藝術範疇發展,不能取締藝發局。兩者應相輔相成,容許藝發局作為法定構機,信任有心有力的藝術工作者,發揮職能,有真正合理的資源、更大的自主,可以有更多機會與政府及議會溝通及倡議,便不必淪為撥款的大窮人,才是讓藝發局發揮職能的取勝之道。一個擁有5.34 萬美金GDP的金融中心,怎麼會容不下一個健全的藝發局?

結語

  雖然歷來參選衝擊連任者經常被譏諷借參選發牢騷,或借勢立山頭奪取所屬所期的權力和資源;幸好,在兩次論壇上,我們發現,不少候選人在界內從事創作超過二、三十年,針對藝發局的功能和發展發表儻論,頭頭是道,在首度完全沒有自動當選機會的競選中,我們再一次見證,本土藝術界的智慧和力量。無論結果如何,藝術界朋友仍需努力。【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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