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壇隨筆錄

在文化藝術的大花園遊走,可以結伴同行亦可孤芳自賞。但這個天花亂墜、色彩斑爛的大花園有時卻可能幻化成一個大迷宮,置身在裡頭而迷失方向,如有大師指點迷津頓時重臨花園。本欄目邀請城中名家隨隨數筆,希望能令各位拓闊思路、更進一步。

麥當娜在流行文化史的「不朽」

林奕華 - 資深文化工作者 | 2009-12-10 22:26:12 | 分享到

封面人物,好像從來沒有一個比麥當娜更能促銷——當《名利場》五月號「背負」地球的她才在書報攤面世,到處都能看見人手一本。我在香港機場等待飛上海時,便遇到不同國藉的旅客左手風衣或提?行李,右手正是「她」——凡人中的聖母、商品中的藝術品、流行文化戰場上的長勝將軍。

只是你不會叫她「天后」。因為我們的天后,還有天王,還有教主們,總是把麥當娜掛在唇邊,並尊她為「偶像」。神眼中再高一等的「神」,到底是怎麼做到的?這是個好問題。

麥當娜在八十年代拿下世界之前,西方流行音樂已有一個辛迪.勞博爾。搖滾被她演繹得地動山搖,只是她沒有一首歌會把當時人們最膚淺的一面以歌頌的形式吶喊出來,麥當娜卻明顯是「沒有羞恥」的義無反顧——當《物質女孩》在地球的另一邊被一把近乎刮噪的聲音唱到街知巷聞,殿堂級流行音樂雜誌的評論人曾誇下海口:「辛迪.勞博爾將永恆不滅,這個有?她影子的麥什麼當娜,六個月後必定從排行榜消失。」

事實卻是,她的影響力從此無遠弗屆,一首叫《壞女孩》的廣東普普像山歌一樣回應?麥當娜給地球這邊帶來的興奮和啟示。而這,就是屬於我們的麥當娜——梅艷芳——的誕生。前梅艷芳時代,華人女歌手的精神燈塔都是鄧麗君——溫柔嫻靜,給歌迷製造的視覺愉悅再大也不會大過臉上的甜美笑容,但是在梅艷芳成為一種舞台風格後,麥當娜對歌手的影響也一併改變了華語流行樂壇的精神面貌。我們去演唱會,不再單純為了聽歌,更具號召力的,是看歌手怎樣展現個人魅力——千變萬化、天馬行空,名為歌手,其實是魔術師。

只可惜,我們的麥當娜都太短命。當正牌的這位在踏入「知天命」的年齡還在扮演無數人的「生命之泉」,羅文、梅艷芳、張國榮卻更像提早結束了廣東普普作為宗教的可能性。我說「宗教」,不是「娛樂」。能歌善舞的歌星藝人當然可以像煙火一樣爆出繽紛色彩,然而不斷一亮一滅,再熱鬧也只是一種重覆。即便也有人說就是麥當娜也不見得每一役都打勝仗,她的事業也高低有時,她的演員生涯早已被判死刑。但是,再多的失敗放在她的人生看來,都是涅盤——「流行歌手的宿命本來就該如此:死了,再死一次。」

那為什麼我們的偶像之中,要死的就再活不過來,活?的又大多不能提供令人看了、聽了會有如脫胎換骨的影像和聲音?

我認為跟使命感的多與少關係太大了。使命感不一定是跟拯救世界的大議題有關。就是如何實現沒被實現的自己,那也需要跳出自己,對另外一個自己的預視力和責任感。再進一步,就是在實現個人慾望之後,開始意識到比自己更少機會,力量更薄弱的人的需要。從自己開始,轉化成推動他人的力量,過程中缺乏半點信念和意志不可。麥當娜是來採訪的記者連生三個男丁都被她認為「事必有因」的人,可見有多麼不會輕視自己該做與沒有做過的一切。

八十年代高唱「消費萬歲」的女孩,今日已蛻變成一本「生命福音」。聽上去是歸皈宗教——那是否代表她已由自己就是「宗教」轉身扮演傳道人的角色?換了一般人,路大概就是這樣往前走了。但麥當娜是麥當娜,除了「因果關係」,她的信念之中不可能沒有「流行」。她要傳道,也要把「道」放在自己身上,用自己的「流行」傳開去。

所以,麥當娜必須擁有給信眾們「好看」的能力。她不止要像一切演唱會般做到五花八門、聲色藝全。對她而言,那樣為了娛樂而娛樂,太不像「麥當娜」了。她要的是「化腐朽為神奇」,因為麥當娜要讓我們體會到的不是「視覺效果」,卻是Seeing is Believing。麥當娜不是「變魔術」,她是「行奇蹟」。

「看」麥當娜的意義因此也跟其他歌手不能相提並論。而且在麥當娜給我們「揭示」的人生方向之中,愈來愈多是要用「視覺」而不是語言來傳達的。與新唱片同時發行/曝光的紀錄片《我因我們而存在》(以非洲馬拉維的貧瘠和當地的愛滋孤兒為主題),還有她作為電影導演的首部長片《下流與智慧》,都是要我們相信我們看見的麥當娜,相信麥當娜想我們看見的她。

換句話說,麥當娜在流行文化史的「不朽」,一定程度是由音樂錄影帶的誕生,電腦科技的興起,數碼與虛擬文化相輔相承而造就的。我們的歌手活在同一個時代裏,然而沒有如麥當娜般看見這二十年來人類生活型態的轉變,才會把唱歌看作唱歌,而不明白流行的作為事業,是如何給空虛無助的心靈注入「力量」——即便這種力量每每要在麥當娜發新專集時重新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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